为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,体现学校及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怀,根据安徽省总工会皖工办发[2015]7号文件和《宿州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(试行)》精神,按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,经学校分工会同意,文学与传媒学院决定开展教职工春游活动,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实施单位: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工会
二、经费来源及标准:本次秋游经费已列入2021年各分工会预算,每人经费不超过120元。
三、服务单位选择:各分工会根据参加人数预算所需经费,按《宿州学院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四、时间安排:2021年3月27日。
五、春游地点:宿州市砀山县
六、参加人员:参加秋游的人员必须是我校缴纳工会会费的教职工。
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工会
2021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