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,经过个人自评-班级公示-学院审核,文学与传媒学院2021-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9日-13日(节假日除外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文学与传媒学院反映,电话:15855700501。
中共宿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委员会
2022年9月9日